有能力偿还而不偿还的法院怎样强制偿还债务
当有能力偿还而不偿还时,法院通常会采取以下强制手段促使其偿还:
1. 冻结银行账户和资产:法院可以依法冻结债务人的账户,限制其资金的流动和支取,同时查封其名下的房产、车辆等。
2. 拍卖资产:对于的资产,法院可能会通过的方式将其变现,所得款项用于偿还债务。
3. 扣划工资和收入:如果债务人有固定的工作和收入,法院可以要求其所在单位协助扣划部分或收入用于偿还债务。
4. 限制高消费:债务人将被限制乘坐飞机、高铁等高消费行为。
5.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会对债务人的信用造成严重影响,在、招等方面受到限制。
6.司法拘留: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以对债务人采取司法拘留的措施,迫使其履行还款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五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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