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身侵犯了公民的什么权利?
搜身侵犯了公民的人身和。
人身自由权是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法律授权,对他人进行搜身,都是对公民人身自由权的严重侵犯。
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等的一种。搜身行为可能会暴露公民不想被他人知晓的个人物品、身体特征等私密信息,从而侵犯公民的权。
我国法律明确保护公民的这些权利,对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将予以制裁。公民在遭遇非法搜身时,应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零九条
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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