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存在污染环境的行为:这是构成责任的前提条件。污染环境的行为可以是排放、、辐射等。
2. 造成了损害后果:后果包括、以及生态环境本身的损害。例如,因环境污染导致人体健康受损、农作物减产、渔业资源减少等。
3. 污染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需要证明污染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但在一些情况下,法律会采取的原则,由污染者来证明其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需要注意的是,环境污染的构成并不以污染者的为要件,即无论污染者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只要满足上述构成要件,就应当承担责任。这是为了更有效地保护环境和受害人的。
法律依据:《环境保护法》 第五十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前款规定的罚款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成本、违法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或者违法所得等因素确定的规定执行。 地方性法规可以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增加第一款规定的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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