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与子女脱离关系怎么办理
在我国,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基于血缘而产生的天然关系,这种关系无法通过法律程序或其他方式来脱离。
父母对有、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是法律规定的责任,不能通过任何手段予以。
即使父母与子女之间存在严重的矛盾和冲突,也不能办理所谓的“脱离关系”手续。如果出现纠纷或矛盾,建议通过沟通、调解或者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而不是试图切断这种法定的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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