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几年不还没有追溯权了
一般来说,向人院请求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1. 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以及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 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有向提出履行请求、人同意履行义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超过了诉讼时效,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3. 法律对于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为了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但并不能绝对地否定债权人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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