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否有一个月冷静期
在我国,有一个月冷静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典》规定了离婚冷静期制度。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并亲自到申请。自机关收到离婚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登记机关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限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设置离婚冷静期的目的在于减少冲动型离婚,给予夫妻双方更多时间思考的存续,以及对、财产分割等问题进行更充分的考虑和安排。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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