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诉离婚孩子判给男方还是女方抚养
女方,孩子的归属并非固定判给男方或女方,而是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定。
1. 孩子的年龄是重要考量因素。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条件不尽,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亲生活的。两周岁以上的,会优先考虑随条件较好的一方生活,比如经济收入稳定、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的教育和生活环境等。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 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包括双方的工作稳定性、收入状况、居住环境、文化程度等。
3. 孩子的生活习惯和意愿。比如孩子一直以来的生活环境、与哪一方的关系更亲密等。
4. 双方的品德和行为表现。如有不良嗜好、犯罪记录等可能对孩子成长不利的因素,会影响抚养权的判定。
总之,法院会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原则来判决抚养权的归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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