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可否向债务人配偶追偿钱
一般不能直接向钱。
在法律上,通常由债务人本人承担。如果人履行了,代偿了债务,其追偿的对象应当是债务人本人,而非债务人的配偶。除非有证据证明该债务属于,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担保人可以向双方追偿。
要认定为夫妻,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该债务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二是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如果不满足这些条件,仅以债务人配偶的身份,担保人无法向其追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