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既遂量刑规定?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既遂的量刑规定为,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 一般情节下,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例如,教育设施存在一定,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后果特别严重”通常是指造成了众多人员伤亡、巨大的,或者产生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量刑幅度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事故造成的危害后果、犯罪嫌疑人的主观过错、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来综合判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八条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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