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认缴期未到公司债务怎么处理好
在期未到的情况下,处理公司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 公司以其现有资产承担债务:公司应首先以其自身的全部资产,包括、流动资产等,来。
2. 股东在未范围内承担补充:如果公司资产不足以债务,而股东的认缴期限未到,此时可以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股东享有期限利益,原则上不能被随意剥夺。但在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中,人民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的,股东的认缴出资加速到期。
3. :公司可以与人协商,通过修改债务条件,如减少债务本金、降低、延长还款期限等方式,来缓解债务压力。
4. 引入新的投资者:通过引入新的投资者为公司注入资金,用于偿还债务。
5. :如果公司确实无法偿还债务,且符合破产条件,可以依法申请破产,按照对公司资产进行清算和分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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