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理解医疗事故举证倒置
举证倒置是指在的诉讼中,由就与结果之间不存在及不存在承担。
1. 这一规定的目的在于平衡医患双方在信息获取和举证能力上的差距。通常情况下,患者相对于机构处于弱势地位,医疗机构掌握着医疗过程中的各种资料和专业知识。
2. 对于患者来说,举证倒置减轻了其举证的负担。患者往往难以获取和理解复杂的医疗专业信息,难以证明医疗机构存在。
3. 对医疗机构而言,促使其加强医疗管理,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留和整理好相关医疗记录和资料。
4. 但这并不意味着患者完全不需要举证,患者仍需证明其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服务关系,以及受到了损害的事实。
5. 总之,医疗事故举证倒置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患者的,促进了的公平、公正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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