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户口迁出要什么手续和证件材料
迁出通常需要以下手续和证件材料:
1. 个人书面申请,说明户口迁移的原因,比如因结婚需要迁出户口等。
2. 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
3. 原件及复印件,这是证明的重要证件。
4. 迁入地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5. 迁出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可能在具体要求上会有一些细微的差别。在办理户口迁移之前,建议先向迁入地和迁出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咨询清楚具体的政策和要求,以确保准备齐全所需的材料,顺利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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