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变更后原公司债权怎么办
变更后,原公司的通常仍由变更后的公司享有和承担。
1. 公司不影响公司独立法人主体的地位,公司的关系不会因法人变更而发生实质性改变。
2. 新的公司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包括对原公司债权的主张和追讨。
3. 在变更过程中,应当做好债权的交接和记录工作,以确保相关信息的准确和完整。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变更前原法人以个人名义与第三方就公司债权达成了特殊,可能会对债权的归属产生影响,但这种情况相对较少。
总之,法人变更一般不改变公司债权的归属和性质,公司仍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和约定维护自身的合法债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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