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与婚后房产应如何界定的
婚前房产指的是在之前,一方已经全额购买并且取得的房产。如果是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那么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
1. 婚前全款购买并在一方名下的房产,属于。
2. 婚前一方出资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时一般将房产判给登记一方,由其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后房产通常是指在,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或者一方、继承等方式取得的房产。
1. 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 婚后一方接受或继承所得的房产,如果明确表示只赠与或继承给一方的,属于个人财产;没有明确表示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房产的界定还要考虑具体的证据和法律规定,在实际情况中可能会存在复杂的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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