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写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在日常生活中,刑事附带是一个相对专业且重要的法律程序,但很多人可能对其何时提起并不十分清楚。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深入探讨这个问题,为您揭开其神秘的面纱。
一、什么时候写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被害人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被害人在刑事案件审结后提起民事诉讼的,只要是在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内,法院也应当。
需要注意的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当有明确的人和具体的请求。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物质损失。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比如案件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被害人也可以提出赔偿要求,由侦查机关、检察机关记录在案。待案件进入审判阶段,被害人再正式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受理范围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受理范围主要包括因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例如,伤害案件中被害人的、、误工费等;故意毁坏财物案件中被害人财物的损失赔偿。
但是,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院一般。因为通常难以用具体的金钱数额来衡量和确定。
此外,对于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标准
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赔偿标准通常根据被害人的实际损失来确定。包括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和。
需要强调的是,赔偿标准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的规定,并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计算和确定。
总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对于维护被害人的具有重要意义。了解其提起的时间、受理范围和赔偿标准等相关知识,有助于被害人更好地行使自己的权利。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免费问,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