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法律怎么界定?,假离婚法律界定
假离婚,又称“阴阳合同婚姻”,是指夫妻双方为了达到特定目的(如规避债务、财产分割等)而假装离婚,但实际上并没有真正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否有效呢?下面我们来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问题解答
假离婚的界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双方签订了一份有效的离婚协议书,并且在民政部门完成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即便之后双方又复合,这份离婚协议仍然有效,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等事项也将按照协议约定执行,如果双方并未完成离婚登记,只是口头承诺或通过其他形式表示要离婚,但实际并未解除婚姻关系,这种情况下通常被认为是无效的假离婚行为。
建议参考
为了避免假离婚带来的法律风险,夫妻双方应明确沟通,确保所有决定都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现,在处理复杂财产分割等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确保权益得到妥善保护。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小编总结
假离婚需要通过合法途径完成离婚登记手续,否则可能会导致法律上的纠纷和不确定性,夫妻双方在进行离婚前务必慎重考虑,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