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我们患病住院了怎么办
离婚后,一段感情宣告终结,原本以为从此与对方再无瓜葛,若是离婚后一方患病住院,另一方却置之不理,这段关系该如何处理呢?
一、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由此可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离婚后一方患病住院,另一方仍负有给付扶养费的义务,直到对方再婚或死亡。
二、道德义务
尽管法律上解除婚姻关系后双方不再存在扶养义务,但基于曾经的夫妻关系,一方患病住院需要帮助时,另一方应本着人道主义精神施以援手,给予一定程度的关怀和照顾。
三、具体处理方式
1. 友好协商:离婚后双方仍保持良好关系的,可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患病一方可主动向对方说明情况,寻求对方的帮助或支持。
2.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若协商不成,患病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扶养义务。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对方支付一定的扶养费。
3. 民政部门调解:患病一方也可向民政部门申请调解。民政部门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促成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
四、特别情况
1. 非法同居:若离婚后一方患病住院,而另一方已非法同居且未支付扶养费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六条规定,患病一方可要求对方支付扶养费。
2. 恶性疾病:若患病一方为恶性疾病且生活难以自理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即使离婚后,另一方也应承担扶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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