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财产保全怎么做手续
时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按以下步骤进行:
1. 准备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请求保全数额或者标的,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等。
2. 提供。法院通常会要求提供担保,以防止保全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担保的形式可以是现金、或者其他法院认可的方式。
3. 向法院提交申请。将申请书和担保材料提交给有的法院。一般来说,离婚案件由或者地的法院管辖。
4. 法院审查。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会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
5. 保全。法院作出裁定后,会由执行部门采取相应的,如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
需要注意的是,财产保全申请应当在提起或者申请仲裁前提出。同时,申请财产保全应当谨慎,避免给对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五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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