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离婚子女怎么办理
在,男方一般不得提出,但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院认为确有必要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1. 如果女方提出离婚,关于子女的办理,首先需要确定孩子的归属。一般来说,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以随母亲生活为原则。但如果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请求直接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2. 对于费的问题,双方可以协商确定数额、支付方式和期限。如果协商不成,由人民。的数额,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3. 关于子女的,离婚后不直接抚的父或者母,有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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