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抚养权怎么确定
在婚姻关系中,财产和抚养权的确定是一个极为重要且复杂的问题,这不仅关系到夫妻双方的权益,更直接影响到孩子的未来。相信很多困境的朋友都对此感到迷茫和焦虑。接下来,我们就深入探讨一下这个关键的话题。
一、抚养权怎么确定
时财产的确定通常遵循以下原则:首先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其次,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会考虑夫妻双方的意愿、贡献大小、子女抚养情况等因素。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协商一致,按照协商结果进行分割。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在抚养权的确定方面,法院会以子女的最大利益为原则。会综合考虑子女的年龄、生活环境、父母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意愿等因素。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判给母亲抚养,但母亲有不宜抚养的情形除外。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子女,会尊重其意愿。
此外,如果一方存在家庭暴力、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者有严重疾病无法抚养子女等情况,通常会对其争取抚养权产生不利影响。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特殊情况
财产分割中,存在一些特殊情况需要特别注意。比如,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夫妻对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三、抚养权变更的条件
,子女抚养权并非一成不变。如果出现以下情况,一方可以请求变更抚养权: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总之,离婚财产和抚养权的确定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并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处理。每一个案件都有其独特性,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