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异地离婚手续怎么办
随着社会的发展,军人因工作性质特殊,异地婚姻也变得日益普遍。但异地婚姻中,一旦夫妻感情破裂,离婚就成为一个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军人异地离婚手续不同于普通离婚,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和流程。本文将详细介绍军人异地离婚的具体办理流程,为军人及配偶提供必要的指引。
一、军人异地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军人异地离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军人一方因执行任务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到场办理离婚手续。
2. 军人一方书面同意离婚,并提供军官证或士兵证复印件。
3. 离婚协议书经双方签字、捺印。
满足上述条件后,异地离婚手续可以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1.向驻军地法院起诉立案:由军人一方所在地的法院或军人驻军地法院立案受理。
2.邮寄传票:法院会将传票寄送至军人一方的驻军地,由部队代为送达。
3.交换证据:双方通过邮寄或其他方式交换证据材料,如结婚证、户口簿、收入证明等。
4.开庭审理:法院会择期开庭审理案件,但军人一方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时,可以申请缺席判决。
5.宣判离婚: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后,会依法宣判离婚,出具判决书。
6.生效判决:判决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二、军人异地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归属
军人异地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1. 子女未满两周岁的,原则上由母亲抚养。
2. 子女超过两周岁,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年龄、健康状况、感情归属等因素综合考虑,由条件更好的或更适宜照顾子女的一方抚养。
3.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征求其意见,尊重其意愿。
三、军人异地离婚后财产分割
军人异地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属于个人财产的,归个人所有。
2. 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时,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割。
3. 军人因执行任务或参加军事演习期间的个人所得,属于军人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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