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契税前办理了离婚怎么办
购房时,夫妻双方使用共同财产缴纳契税后,若在房产证办理前离婚,如何处理契税的退还或变更?以下是相关解答:
一、交契税前办理了离婚怎么办
1.及时向税务部门提出申请。离婚后,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在离婚生效之日起2年内,凭离婚证、房产证、原契税发票等材料,到原缴纳契税的主管税务局提出契税退还或变更申请。
2.确定退还或变更金额。税务机关根据房屋产权份额确定契税退还或变更金额。在共同拥有房屋的情况下,退还或变更的契税额为离婚前共同缴纳的契税额乘以房屋产权份额。
3.办理退税或变更手续。税务机关核实材料并审核无误后,会办理退税或变更手续。退还的契税直接汇入申请人指定的账户,而变更的契税则登记在新的产权证上。
二、离婚后契税变更流程
1.提交申请材料。离婚后一方当事人携带离婚证、房产证、原契税发票、变更申请表等材料,到原缴纳契税的主管税务局提出变更申请。
2.核实产权份额。税务机关根据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或法院判决等材料核实房屋产权份额,并确定变更契税金额。
3.办理变更手续。税务机关核实无误后,会出具契税变更通知书,并将变更后的契税信息登记在新产权证上。
三、离婚后契税退还流程
1.提出退税申请。离婚后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在离婚生效之日起2年内,携带离婚证、房产证、原契税发票、退税申请表等材料,到原缴纳契税的主管税务局提出退税申请。
2.核实材料并审核。税务机关根据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或法院判决等材料核实房屋产权份额,并审核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3.办理退税手续。税务机关核实无误后,会办理退税手续,退还的契税直接汇入申请人指定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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