抬伤员二次受伤怎么办赔偿
救死扶伤,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在救助伤员的过程中,如发生二次伤害,责任又该如何界定?又是怎样的?
一、抬伤员二次受伤怎么办赔偿
1. 善意救助行为受保护
法律规定,实施善意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救助人的过错造成受助人损害加重的,救助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是否构成过错是关键
抬伤员过程中造成二次伤害,关键在于救助人是否存在过错。如果救助人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即使造成二次伤害,也不承担赔偿责任。过错包括:
处置专业且妥当,救助人为非专业人员,缺乏必要的救护知识和技能。
不符合常理,救助方式明显不当,脱离了常识或经验上的判断。
未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救助人怠于处置,导致二次伤害恶化。
3. 举证责任分配
受害者主张救助人存在过错并要求赔偿,应当承担举证责任;救助人抗辩自己不存在过错或过错不构成损害加重,也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二、抬伤员过程损害界定
1. 原有伤势扩大
救助过程导致伤员原有伤势扩张或加重,属于二次损害。如抬伤员时,姿势不当导致骨折复位脱位。
2. 产生新伤势
救助过程中产生新的伤情,也属于二次损害。如抬伤员时,由于用力过大或方式不当,造成肌肉拉伤或挫伤。
三、赔偿责任承担
1. 过错方责任
如果救助人存在过错,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
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治疗费用。
误工费、生活费、交通费等因伤致残或死亡造成的经济损失。
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非物质损失。
2. 无过错不赔偿
如果救助人不存在过错,则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伤员证明救助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则救助人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抬伤员二次受伤赔偿问题,涉及善意救助、过错认定、损害界定等法律问题。救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是尽到了合理注意义务,没有过错行为。受害者主张赔偿,需要证明救助人存在过错并造成二次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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