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撤离婚证怎么办
在婚姻生活中,难免会有分歧和争吵。一方或双方在冲动之下,可能会提出。冷静下来后,又后悔了,想要撤销离婚。那么,我想撤怎么办呢?
一、我想撤离婚证怎么办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如果30天内,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可以向原办理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离婚登记。
撤销离婚登记的条件
1. 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
2. 离婚后未与他人登记结婚。
3. 在离婚登记后30天内提出申请。
撤销离婚登记的程序
1. 双方共同到原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离婚登记。
2. 提交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书面申请。
3. 填写撤销离婚登记申请表。
4. 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5. 经审查合格后,婚姻登记机关会出具撤销离婚登记证明。
二、协商撤销
如果夫妻双方未在离婚后30天内提出撤销,但仍想恢复婚姻关系,可以通过协商撤销书的方式。
协商撤销离婚协议书的条件
1. 双方自愿协商。
2. 离婚协议书未经公证。
协商撤销离婚协议书的程序
1. 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撤销离婚协议书的意向。
2. 共同起草撤销离婚协议书。
3. 由双方签字确认。
三、诉讼撤销离婚判决
如果离婚协议书经公证或夫妻双方协商不成,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撤销离婚判决。
诉讼撤销离婚判决的条件
1. 判决有错误。
2. 判决后发现新的事实或证据。
诉讼撤销离婚判决的程序
1. 向作出离婚判决的法院提起撤销离婚判决之诉。
2. 提交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
3. 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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