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真的只是说说而已吗?
在这个快节奏、信息爆炸的时代,人与人之间的交流越来越频繁,但信任却似乎变得越来越脆弱,我们经常听到一句话:“你答应过我的!”这句话背后,往往藏着一个未被履行的“承诺”,那么问题来了——什么是承诺?
表面上看,承诺就像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说的话,我明天一定帮你搬家”、“我会按时还款”、“我一定会娶你”,这些话听起来很真诚,也很动人,但一旦事情没兑现,就容易演变成一场纠纷、误解,甚至法律诉讼。
承诺并不仅仅是口头上的“一句话”,它其实承载了情感、道德,甚至在某些情况下,具备法律效力。
承诺的本质是什么?
从心理学角度来说,承诺是一种责任的承担和情感的绑定,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做出承诺时,其实是在表达一种愿意为对方付出、负责的态度,这种承诺可能是出于爱、友情、义务或者契约精神。
但从法律角度来看,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民法典》中明确规定,合同的成立需要有要约与承诺两个基本环节,也就是说,没有承诺,就没有合同;没有合同,就没有法律保障。
什么样的承诺才具有法律效力?
并不是所有的承诺都能受到法律保护,要使承诺具备法律效力,必须满足以下几个要素:
- 明确性:承诺的内容必须清晰具体,不能模棱两可。
- 真实性:承诺是出于自愿,并非被胁迫或误导作出。
- 对价关系:通常发生在双方互有交换利益的情况下,比如借钱、买卖、服务等。
- 书面形式(视情况而定):虽然口头承诺有时也有效,但在重大事项上,最好形成书面协议。
你在朋友圈里写“我承诺下周请你吃饭”,这属于生活中的轻松承诺,不具备法律约束力,但如果你跟朋友签了一份借条,写着“本人承诺于2025年6月30日前归还借款人民币五万元整”,那就不同了,这就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承诺。
不履行承诺会有什么后果?
如果一方做出了具有法律效力的承诺,却没有履行,另一方可以依法维权,轻则承担违约责任,重则可能面临赔偿、罚款,甚至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生活中更多的情况是那种“情义型”的承诺,比如感情中的誓言、朋友间的约定等,这类承诺虽然无法通过法院追责,但如果反复违背,最终失去的是别人对你的信任。
建议参考:
- 在涉及金钱、财产、重要事务时,尽量将承诺书面化,避免口说无凭;
- 对他人做出承诺前,务必三思而后行,量力而为;
- 如果遇到他人未履行承诺造成损失的情况,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在人际关系中,守诺是最廉价却最珍贵的信任货币。
相关法条摘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
- 第四百七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 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内容具体确定,并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 第四百七十九条: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 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承诺不是一句口号,也不是情绪化的随口一说,它是责任,是担当,更是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信任纽带,无论是法律层面的承诺,还是日常生活中的承诺,都值得我们认真对待。
信守承诺,是一个人最基本的修养;遵守诺言,是一段关系最坚实的底牌,愿我们都能成为一个说到做到的人,也让这个世界因为“承诺”而更加温暖、更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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