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有效期是多久(工伤赔偿有效期从何算起)
申请工伤赔偿期限
无论是工伤认定还是工伤等级认定,归根结底都是为了工伤赔偿,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落实、不受侵犯。
工伤赔偿申请从期限上分为两种。
一是参加工伤保险赔偿。这里需要注意的期限与工伤认定的期限相同,即用人单位必须自工伤认定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日期。用人单位在依法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雇主。因此,需要提醒参保用人单位不要低估30天的工伤认定期限。
另外就是参加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支付工伤待遇的,申请仲裁的期限为一年,仲裁期限自发生工伤之日起计算。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
工人赔偿的其他截止日期:
1、申请劳动能力复审的期限自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之日起:1年后。
2.工伤认定完成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将工伤认定相关信息保存50年。
3、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突发疾病死亡,在一定期限内未能抢救,属于工伤的情形之一。一定时间为:48小时内。
4、工伤纠纷申请仲裁的期限: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
5、工伤纠纷仲裁裁决期限: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案件复杂的60日内。
六、劳动者对工伤纠纷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申请工伤认定期限
当员工发生意外伤害时,用人单位和受伤员工除了积极救治外,首先要把握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这是受伤员工合法权益得到保护的前提。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工伤报告手续。如果超过期限,就很难识别。对于申请工伤的期限,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事故受伤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认定为职业病时”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之日或者劳动者被诊断、认定为职业病之日起计算。应当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期限。”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截止时间
当员工因事故受伤,确定为工伤后,下一步就是确定伤残程度,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期限分为三种。
一是首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般来说,职工发生工伤,经救治伤情相对稳定,致残并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发生在海门市的,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向南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三十日。
二、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区级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重新鉴定。中央直属部门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三是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一年后,受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审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直接影响工伤职工的赔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把握初鉴定和复鉴定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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