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部疤痕十级伤残标准图片(脸部疤痕十级伤残标准图)
“毁容”的标准及对应的伤残等级
二级伤残
面部有疤痕畸形且符合面部毁容标准(重度)四项者(详见下文附录)。
四级残疾
符合面部毁容(重度)标准中的三个者。
五级残疾
符合面部毁容标准中的两项(重度)者。
六级残疾
1、符合毁容标准中的四项(中度)者(详见下文附录);
2.面部中央区域条状疤痕形成(宽度可达0.3cm),累积长度可达20.0cm;
3.面部形成小片状疤痕或明显色素异常,累积面积达面部面积的80%;
七级伤残
1.面部中央区域条状疤痕形成(宽度达0.3cm),累积长度达15.0cm;
2.面部形成小片状疤痕或明显色素异常,累积面积达面部面积的50%;
八级伤残
1、符合毁容标准中的三项(中度);
2、符合面部毁容标准之一(重度)者;
3、面部条状疤痕形成,累计长度30.0cm;面部中央区域形成条状疤痕(宽度0.2cm),累计长度15.0cm;
4、面部形成大块肥厚性疤痕,累计面积达15.0cm2;面部中央形成大块肥厚性疤痕,单个面积7.0cm2或多处累计面积9.0cm2;
5、面部形成小片状疤痕或异常色素沉着,累计面积达100.0cm2;
九级伤残
1、符合毁容标准中的两项(中度);
2、面部条状疤痕形成,累计长度达20.0cm;形成面部条状疤痕(宽0.2cm),累计长度10.0cm,其中至少5.0cm位于面部中央区域;
3.面部大面积疤痕,单个疤痕面积达7.0cm2,或多处疤痕累计面积达9.0cm2;
4、面部形成小片状疤痕或异常色素沉着,累计面积达30.0cm2;
10级残疾
1.头皮疤痕或无毛,面积40.0cm2;
2.形成面部条状疤痕(宽度达0.2cm),累积长度达6.0cm,其中至少3.0cm位于面部中央区域;
3、面部条状疤痕形成,累计长度10.0cm;
4、面部形成大块疤痕,单个面积达到3.0cm2,或多处疤痕累计面积达到5.0cm2;
5、面部形成小片状疤痕或异常色素沉着,累计面积达10.0cm2;
补充规定
伤残等级划分
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将人体伤害造成的致残程度分为10级,从一级(人体致残率100%,如植物人状态)到十级(人体致残率10%)),各级别伤残率相差10%。
面部范围:
前额发际线以下、耳屏前部与下颌下缘之间的区域。
面部中心区:
眉弓水平线下方,下唇红缘中点水平线上方,双侧外眦垂线以内。
容貌毁损(重度)六标准:
1.眉毛缺失;2.双眼睑外翻或缺如;3、外耳缺失;4、鼻子缺失;5.上下唇外翻或小口;6.颈部和下巴的粘连。
容貌毁损(中度)六标准:
1.眉毛部分脱落;2.眼睑外翻或部分脱落;3.耳廓部分缺失;4、鼻翼部分丧失;5.嘴唇偏心或小口畸形;6.颈部疤痕畸形。
年龄修正值:
本标准涉及测量面部疤痕残疾的长度或面积时,06岁使用标准规定值的50%,7岁使用80%至1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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