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孩子跟我读书离婚怎么办
俩孩子跟我读书离婚怎么办
夫妻因感情破裂,孩子跟随一方生活,而另一方又要求承担孩子的抚养费,这在现实生活中并不罕见。那么,当一对后,孩子的抚养权归一方所有,而孩子却跟随另一方生活时,该怎么办呢?
一、抚养权归属
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归属由法院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结合双方实际情况综合判定。主要考虑因素包括:子女的年龄、健康、智力、情感羁绊以及双方的抚养能力和经济状况等。一般情况下,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通常随母亲生活;两周岁以上的子女,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二、抚养费给付
即使取得了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仍有义务承担孩子的抚养费。根据《民法典》,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父母不直接抚养子女的,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费用,直至子女十八周岁。
三、探望权
不直接抚养孩子的父母有权探望孩子。《民法典》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的方式、时间和地点,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四、日常生活
孩子跟随一方生活后,该一方应对孩子的日常生活负责,包括教育、医疗、衣食住行等。另一方有探望、协助抚养的义务,但不能干涉孩子的正常生活。
五、特殊情况
如果孩子不愿意跟随取得抚养权的一方生活,或者取得抚养权一方有虐待、遗弃等行为,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法院会根据孩子的意愿和实际情况,重新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孩子是婚姻的结晶,子女的抚养问题尤为重要。建议夫妻双方在离婚时,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友好协商解决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探望权等问题。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子女的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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