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起诉离婚家里房产怎么办
在外地生活、工作多年的人员,如果感情出现破裂,需要时,难免会遇到房屋分割、子女抚养、财产分配等方面的纠纷问题。在这样的情况下,在外地,对于家里的房产该如何处理呢?
一、在外地起诉离婚家里房产怎么办
1. 确定房屋归属
法院在分割房屋时,会根据房屋的产权归属、购房出资情况、婚姻存续期间的出资贡献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如果房屋在婚前已经取得产权,且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情况下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不予分割。如果房屋在婚后取得产权,且产权同时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
2. 分割房屋方式
房屋分割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协商分割:夫妻双方自行协商房屋的分割方案,法院予以确认。
折价分割:将房屋变卖成现金,再根据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实物分割:将房屋分割成两个或多个部分,分别归属夫妻双方。
3. 特殊情况下的处理
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对房屋有特殊贡献,例如出资较多、承担了较多债务等,法院在分割房屋时可以适当照顾。如果房屋内有未成年子女居住,法院一般会优先考虑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分割方案。
二、离婚时房屋过户按揭贷款怎么办
如果离婚的房屋还有按揭贷款未还清,法院在分割房屋时,会对贷款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将贷款债务也一并分割,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如果只有一方愿意承担贷款,可以与对方协商,由承担贷款的一方适当补偿对方。
三、离婚时家里房产属于赠与怎么办
如果离婚的房屋是赠与财产,且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属于赠与方(一般是父母)的个人财产。赠与方有权收回赠与的房屋,但需要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例如因受赠人挥霍、虐待、遗弃赠与人等。如果赠与方没有收回赠与的权利,房屋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不予分割。
在外地起诉离婚时,对于家里的房产处理,需要结合房屋的产权归属、出资情况、子女抚养等因素综合考虑。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房屋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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