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债务如何分担责任(夫妻一方瞒着对方所欠债务怎么还)
来源:寻找法律网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不因夫妻关系解除而免除。即使夫妻离婚,债务仍需清偿。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协商如何还清债务。
一、离婚后债务如何承担
1.债务人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由债务人清偿。
2、夫妻共同债务的,由一方或者双方根据夫妻离婚方式和债务协议或者规定确定。
夫妻共同债务的定义
1、夫妻共同生活债务的认定。日常生活中因共同生活而承担的债务主要包括:购买共同生活用品所承担的债务;因购买、装修、共同居住房屋而承担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支付治疗疾病的医疗费用而承担的债务。债务;因从事双方约定的文化、教育、娱乐、体育活动而产生的债务;婚前一方因购买房屋等婚前贷款购买的财产而产生的债务,并已转为夫妻共同财产;以及日常生活中发生的其他必需品。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
2、夫妻共同经营债务的认定。夫妻共同经营债务,包括双方在工商、农村承包经营中所承担的债务、购买生产资料所承担的债务、共同投资或者其他金融活动所承担的债务以及在生产经营中所欠的债务。活动。这里的共同经营,包括夫妻双方共同从事投资、生产、经营活动,也包括配偶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收益由家庭分享的情况。
二、夫妻债务的特征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已婚夫妇。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男女,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主题。
2、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的期限从合法结婚之日起至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是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取得的财产,包括夫妻双方通过劳动取得的财产和其他非劳动取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独特个人财产的财产和夫妻双方约定的个人财产除外。
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
5.无法证明属于配偶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原则上应当均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来源等,由双方协议办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按照照顾子女、妇女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七、配偶一方死亡,分割遗产的,应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配给另一方,其余财产为死者的遗产,按照继承法办理。
三、夫妻债务承担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夫妻原有同居所负债务,应当共同清偿。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或者财产属于双方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债务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由债务人清偿;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由债务人清偿;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由一方或者双方按照协议或者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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