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供是什么意思?揭开非法取证背后的真实风险
诱供到底是什么意思?
“诱供”是“引诱供述”的简称,指的是办案人员通过不正当手段,比如许诺好处、编造证据、欺骗诱导等方式,让犯罪嫌疑人做出违背真实意愿的口供,这种行为本质上是一种非法取证行为,严重违反了刑事诉讼法关于证据合法性的基本要求。
举个简单例子:警察对嫌疑人说:“你要是认了这个罪,我就给你办取保候审”,或者“你现在不说,到时候判得更重”,这类带有明显引导性和心理施压的话术,就可能构成诱供。
为什么诱供会被禁止?
因为诱供取得的证据不可靠,极易导致冤假错案,人的心理在面对压力或诱惑时,往往容易做出非理性的选择,如果允许用这种方式获取口供,那就等于给错误判决开了绿灯。
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严禁以刑讯逼供、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非法证据应当予以排除,不能作为定案依据,这意味着,即使嫌疑人“承认了”,但如果这份供词是在被诱供的情况下作出的,法院也不能采信。
诱供与正常询问的区别在哪里?
很多人分不清“诱供”和“正常的讯问策略”之间的界限,其实关键在于是否侵犯了嫌疑人的自愿性与真实性表达权。
- 正常讯问:可以讲政策、讲法律后果,坦白从宽”,但不能明确承诺结果。
- 非法诱供:直接给予利益暗示,如减刑、释放、照顾家属等,让人产生“说了就能减轻惩罚”的错觉。
判断是不是诱供,核心就在于——有没有利用不当手段影响当事人的真实意志。
如果你遭遇了诱供怎么办?
如果你或你的亲友在案件中感到有被“引导认罪”的情况,一定要及时保存证据,并向律师说明具体情况,在法庭上,你可以申请排除非法证据,并要求调查是否存在诱供行为。
在侦查阶段,建议尽量配合律师工作,不要轻易签署笔录,尤其是内容与你说的不符时,一定要当场提出异议。
相关法律条文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三条
采用以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应当予以排除。
“诱供是什么意思?”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实则关系到每一个普通公民在面对司法机关时的权利保障。司法公正的基础是证据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而诱供正是破坏这一基础的“隐形杀手”。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增强法律意识,了解自己的权利边界,一旦发现有违法取证的情况,应果断寻求专业法律帮助,保护自己不受非法侵害,毕竟,正义不仅要实现,更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关键词提示:诱供、非法取证、证据排除、司法公正、刑事诉讼法、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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