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承认婚内协议怎么办离婚手续
婚内协议,又称婚前协议、婚后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在结婚前或结婚后,就财产、债务、子女抚养等事项所达成的书面协议。婚内协议的效力受到《民法典》保障,但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承认婚内协议,时会给离婚手续带来一定的影响。那么,不承认婚内协议怎么办离婚手续?
一、不承认婚内协议怎么办离婚手续
一方当事人不承认婚内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1. 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可以尝试通过友好的协商方式解决,即就婚内协议的效力、财产分割、债务负担等事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新的协议。
2. 提起诉讼:如果协商不成,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婚内协议的效力,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夫妻共同债务。
3. 诉前保全:为了防止对方转移、隐匿或毁损财产,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措施,冻结对方名下财产或限制其处分财产行为。
二、不承认婚内协议分割财产怎么办
不承认婚内协议后,财产分割按照《民法典》规定执行,即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具体而言:
1. 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婚后取得的收入、房屋、车辆等动产和不动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 个人财产:婚前财产、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因个人原因取得的财产等均属于个人财产。
3. 债务分割:夫妻共同债务也原则上平均分割。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且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家庭日常开支的,也属于共同债务。
三、不承认婚内协议抚养权怎么办
不承认婚内协议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由法院根据以下因素综合考虑:
1. 子女的年龄、健康状况:年幼、体弱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抚养。
2. 父母的经济条件、教育水平:经济条件较好、教育水平较高的父母更有利于子女的成长。
3. 父母对子女的感情:父母对子女的感情深厚、关系稳定,更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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