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氓罪哪年取消的(流氓罪哪年取消的刑法)
2023年全国两会临近,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提案每年都会引发不同程度的讨论。
昨天我在财新看到一篇报道。2008年至2022年担任全国政协委员的朱正福多次呼吁废除寻衅滋事罪。
2023年当选新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再次向即将召开的全国人大提出废除寻衅滋事罪。
他的诉求是:寻衅滋事罪的存在,有利于在一定程度上惩治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对于一些无端的、严重的惹事生非的行为,具有一定的惩罚价值。寻衅滋事罪的种种弊端,时刻侵蚀着法律的根基。其模糊性不仅会影响人们对权利和义务的合理预期,还会导致执法部门选择性执法。
寻衅滋事罪在我国是一种非常特殊的犯罪,案件屡见不鲜。
比如,此前南京供奉甲级战犯事件中,主角吴阿平因寻衅滋事被捕。唐山打人事件的犯罪嫌疑人也因寻衅滋事罪被逮捕。
检察工作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共逮捕寻衅滋事罪人,位居全部犯罪案件前三名。
即便如此,朱正福认为,寻衅滋事罪在司法程序中仍存在用语模糊、普遍扩大化等问题。
这一点与政法大学罗翔教授的观点相似。
罗翔教授认为,寻衅滋事罪的内容非常宽泛,大量使用“任意”、“任意”、“情节恶劣”、“情节严重”、“严重混乱”等模糊用语。”的使用,使得该犯罪的具体目标人难以确定。行为,违反刑法基本原则。
总的来说,“寻衅滋事罪”是一种普遍犯罪,是刑法的耻辱,应该废除。
法律界出现了废除寻衅滋事罪的集体呼声。
01支持取消
事实上,“寻衅滋事罪”源自“流氓罪”,是1979年第160条第《刑法》号规定的犯罪。
由于流氓罪的规定比较笼统,司法实践中难以界定,刑法适用范围过宽,很容易导致时轻时重,严重影响司法适用的准确性,违反刑法规定。刑法的基本原则是责任和处罚适当。
因此,1997年修订的《刑法》将流氓罪分为强迫猥亵罪、猥亵儿童罪、聚众淫乱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等罪。
寻衅滋事罪的分离并不能避免“流氓罪”本身的模糊性,从而导致滥用和“中饱私囊”的倾向。
如果不能知道刑罚,就无法衡量威力。
这意味着,如果法律规定模糊、不明确,那么公共权力就会成为一匹可以狂奔、为所欲为的野马。
法律要求精确。毕竟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法律没有禁止的事情你都可以做”,所以法律条文写得特别详细。
但寻衅滋事的暧昧却让人摸不着头脑。
例如,2018年,山西运城一名女子因拍摄城管排队游行的视频,并在视频中添加不当音乐并上传至社交平台,被视为寻衅滋事。
再比如,2019年,广西柳州一姓魏的男子将户口本上儿子的名字改为“魏我杜尊”,并发布在朋友圈。因寻衅滋事被警方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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