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开庭被告人不去怎么办
离婚诉讼中,被告人无故缺席庭审,原告应当如何应对?
一、离婚起诉开庭被告人不去怎么办?
1. 缺席判决。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原告可提交证据证明并申请缺席判决。法院经审查,符合缺席判决条件的,可作出判决。
2. 延期审理。法院认为被告缺席有正当理由,如患病、交通不便等,可延期审理,待被告出庭后再审。
3. 转换诉讼方式。若被告长期下落不明或无法送达传票,原告可申请将诉讼方式转换为公告送达或委托送达。
4. 其他处理。法院根据情况,可采取其他处理方式,如责令被告出庭、罚款或拘留等。
二、离婚起诉开庭被告人不去怎么办,被告称在外地?
1. 提交证据。原告应提供被告确在外地的证据,如户口登记、工作证明或其他居住信息。
2. 法院核实。法院会核实被告在外地情况,如查实被告虚假陈述,可依法追究其责任。
3. 送达方式。法院可采用邮寄或委托送达等方式将传票送达被告。
4. 缺席判决。经核实被告确在外地,且无法送达传票的,原告可申请缺席判决。
三、离婚起诉开庭被告人不去怎么办,法院不予缺席判决?
1. 补充证据。原告应提交更多证据证明被告无正当理由缺席,如被告曾收到传票、出庭通知等。
2. 申请强制措施。原告可申请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如拘传、罚款等,促使被告出庭。
3. 延期审理。法院认为原告证据不足或不宜缺席判决的,可延期审理,待收集更多证据后再审。
4. 撤回起诉。若原告无法提供充分证据,或无意继续诉讼,可申请撤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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