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小区店铺归属权纠纷,安置小区的店面产权归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安置小区店铺归属权纠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安置小区店铺归属权纠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安置房以房抵债合法吗?
- 安置房以买卖的方式给女儿,女婿有份吗?
- 安置房中三人被安置怎么分配?
安置房以房抵债合法吗?
安置房如果有合法的产权,并且所有权和使用权没有争议的,可以安置房所有人可以抵押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 【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安置房以房抵债合法,因为债务是必须要偿还的,这是公民的义务,安置房虽然不是大产权房,但是也是有价值的,如果给人家抵债,债权人可以依法处理安置房,换回资金,比如可以卖给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这么处理很容易变现,也符合小产权房的交易规则。
安置房以买卖的方式给女儿,女婿有份吗?
1 女儿的配偶女婿在安置房买卖中没有份。
2 因为安置房是由政府安排分配的,是按照个人户口、家庭人口、房屋面积等因素进行分配的,与女儿的配偶没有关系。
3 如果女婿想要获得安置房的产权,需要满足相关条件,例如与女儿结婚满5年以上、户口在本市等条件,才能通过转让、继承等方式获得产权。
1 女儿的安置房在以买卖的方式进行交易时,女婿没有份。
2 这是因为女儿的安置房是属于她的个人财产,而女婿并没有参与购买或者赠与该房产的过程,因此在房产交易中是没有份的。
3 如果女儿和女婿需要共同拥有该房产,可以在购买或者赠与时进行协商并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以确保女儿和女婿都有权益。
安置房是指政府或开发商为符合一定条件的人提供的住房,通常是针对经济困难、无住房或住房不安全的居民群体而设立的。如果您将安置房以买卖的方式给女儿,女婿是否有份需要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如果您将安置房纳入了家庭共同财产,那么女儿与女婿在离婚时,女婿可以根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获得一定份额的财产分配。
其次,如果您将安置房作为婚前财产,那么女儿与女婿在离婚时,女婿通常没有权利分得这个财产。但是,如果女儿将安置房在婚后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女婿在离婚时可能有权利分得一部分。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安置房在购买后一般需要满足一定的居住期限,不能随意出售或转让。因此,如果您打算将安置房以买卖的方式转给女儿,需要先了解相关政策规定,确保自己的行为合法合规。
1 女婿没有份
2 因为安置房属于父母的财产,女儿是其合法继承人,女儿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将其以买卖的方式转让给女婿或其他人。
女儿决定将房屋以买卖的方式转让给女婿时,女儿和女婿可以签订买卖合同,但女婿并没有因此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3 延伸内容: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未婚夫或男女朋友之间的财产关系是未受法律保护的,因此如果女儿没有与女婿结婚,女婿在法律上并没有与该房屋相关的任何权利。
安置房中三人被安置怎么分配?
1. 三人可以平分安置房。
2. 因为平分可以保证每个人获得相同的房屋面积和使用权,避免了不必要的争执和矛盾。
3. 如果有特殊情况,比如其中一人需要更大的房屋面积,可以协商达成共识,但需要确保公正和平等原则的基础上进行分配。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安置小区店铺归属权纠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安置小区店铺归属权纠纷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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