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缓履行合同(暂缓履行后1般不再履行什么意思)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都知道,实践中只有人民法院批准或接受执行人的执行担保申请。中止执行决定作出后,已执行的担保即可发生法律效力。对此,com将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担保执行后法院是否可以中止执行。
希望我分享的内容对您有所帮助。担保执行后法院可以中止执行吗?
执行保证经人民法院批准后,具有中止执行的效力。但给申请人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根据我国第《民事诉讼法》号法律第212条规定:“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经被执行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决定中止执行并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担保的财产或者保证人的财产。”
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受理被执行人的执行担保申请并决定中止执行后,执行担保即发生法律效力。中止执行的直接法律后果是被执行人有时间推迟履行义务。中止期间,申请人不得要求被执行人履行义务,除非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人民法院决定中止执行的,应当确定中止执行的期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8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12条的规定决定中止执行的,担保有期限的,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与保证期间一致,但不得最多超过一年。”即中止执行期限原则上应与保证期限一致,最长期限为一年。实践中,执行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灵活控制最长期限。
综上,补充了担保执行后法院是否可以中止执行的相关内容。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执行保证得到人民法院的认可,就可以达到中止执行的效果。但给遗嘱执行人造成损失的,由遗嘱执行人承担。如果您对此还有更多疑问,本网站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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