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彩礼三金酒席钱男方能否要回来
后男方通常较难要回、三金、酒席钱。
1. 彩礼:一般情况下,如果双方办理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男方可以请求。但如果双方已共同生活一段时间,且彩礼的给付并未对男方生活造成严重困难,彩礼可能不予返还。
2. 三金:三金通常被视为女方的礼物,在离婚时一般不予返还。
3. 酒席钱:这属于双方过程中的消费支出,并非彩礼性质,男方无法要回。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能否要回以及返还的比例,要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短、有无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彩礼数额的大小、大小等情况,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断。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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