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没房子孩子户口怎么办理
后若没有房子,孩子的办理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1. 跟随方落户。如果孩子的归其中一方,孩子的户口可以跟随有抚养权的一方落户。比如,如果孩子归女方抚养,女方的户口在其父母处,那么孩子的户口可以跟随女方落户在女方父母的户口上。
2. 落在集体户口。如果父母双方都没有固定的房产,孩子的户口可以落在父母单位的集体户口上。但这需要父母所在单位同意接收。
3. 投靠亲友落户。经过亲友同意,并符合当地户籍政策的情况下,可以将孩子的户口投靠亲友落户。
在办理孩子户口迁移时,需要准备好、或书、孩子的、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和材料,具体的要求和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提前向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咨询,以确保能够顺利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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