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不报安全事故罪既遂是怎么处罚的?
不报安全事故罪既遂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通常包括以下情形: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了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贻误事故抢救时机,致使事故抢救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等。
“情节特别严重”一般指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别巨大,或者对社会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等情况。
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本罪的定罪量刑,会综合考虑不报或者谎报事故的行为人的程度、造成的危害后果、事故的性质和规模等多种因素。
法律依据:《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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