肩袖损伤十级伤残鉴定标准
肩袖损伤标准通常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来确定。
首先,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比如不能长时间提重物、抬手困难等。
其次,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可能无法从事某些需要肩部力量和灵活度的工作或学习任务。
再者,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比如参与某些社交活动时受到一定影响。
具体的鉴定需要由专业的,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医学标准进行。鉴定过程中,会综合考虑伤者的、诊断证明、影像学检查结果(如 X 光、CT、MRI 等)、临床症状和体征等多方面的因素。同时,还会对伤者的肩部功能进行详细的评估和测量,以确定损伤的程度和对生活、工作的影响程度,从而得出准确的结论。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