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承担高空坠物砸死人的责任
高空坠物砸死人的责任承担主体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1. 如果能够明确坠物是由某个具体的人或者过失造成的,那么这个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和民事。
2. 如果无法确定具体的人,但可以确定坠落物品来自于某一栋,那么有可能由这栋建筑物的使用人在不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情况下,共同给予补偿。
3. 建筑物的,如果没有尽到相应的管理职责,比如没有设置警示标识、没有对建筑物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和维护等,也需要承担相应的。
4. 建筑物的服务提供者,如果对区域内违反有关、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未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导致发生高空坠物事故的,也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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