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破裂离婚需要多久才能离婚
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自愿,并且对、财产以及处理等事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直接向申请。自机关收到离婚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登记机关离婚登记申请。前述规限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种情况下,顺利的话,可能在三十日至六十日内离婚。
若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无法协商一致,另一方只能向法院提起。法院审理离婚案件,通常适用简易程序的,审限为三个月;适用的,审限为六个月。如果复杂,审理期限可能会延长。但具体离婚时间难以准确预估,因为这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证据的充分程度以及法院的工作安排等因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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