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割的
时,共同财产的分割遵循以下原则和方式:
1. 优先原则。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决定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只要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法院一般会尊重双方的意愿。
2. 平等分割原则。在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法院通常会按照平等的原则分割共同财产。但会考虑夫妻双方对的贡献、情况、财产的来源和性质等因素。
3. 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如果有需要,或者女方在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适当倾斜。
4. 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原则。对于一些特殊的财产,如设备、住房等,会根据其实际用途和使用情况,以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方式进行分割。
5. 原则。如果一方存在重大过错,如、家暴、出轨等,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少分。
需要注意的是,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夫妻在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收益、继承或所得的财产等,但或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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