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取抚养权可以打几次官司
争取的官司次数没有明确的限制,关键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案件的进展。
1. 如果第一次诉讼判决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提起上诉,进行二审。
2. 如果二审仍未达到期望的结果,或者在判决生效后,出现了新的情况,例如方出现严重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另一方可以再次提起的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频繁打官司不仅耗费时间和精力,也可能对孩子的成长产生不利影响。在争取抚养权的过程中,应当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尽量通过协商等和平方式解决。同时,每次提起诉讼都需要有充分的证据和合理的理由,以增加胜诉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