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再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后通常需要以下证件和材料:
1. 双方本人的簿、身份证。
2. 本人无以及与对方没有和关系的签字声明。
3. 或者生效的、调解书。
4. 三张两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在办理再婚登记前,提前向当地的咨询,以确保准备齐全所需的证件和材料,顺利完成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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