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借的钱能还不还嘛怎么办
离婚借的钱能还不还嘛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另一方借款,一方离婚后可以不还吗?
一、离婚后一方是否需要偿还为另一方所借款项?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用于清偿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
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另一方借款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离婚后夫妻双方均有偿还义务。若借款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则离婚后借款人为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没有偿还义务。
二、离婚后为另一方所担保的债务如何处理?
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另一方提供担保,离婚后,保证人对债权人的债务仍旧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可以向主债务人追偿”。
离婚后,为对方担保的一方履行债务后,可以向对方追偿。
三、离婚后发现对方婚前有债务怎么办?
如果一方在结婚前已经负有债务,但在婚后才发现,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所负债务,为个人债务。但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则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如果一方在婚前负有债务,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离婚后夫妻双方应按各自的份额承担相应债务。
四、离婚后对方拒不偿还借款怎么办?
如果离婚后对方拒不偿还借款,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对方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反映情况,请求调解;
(3)通过媒体或其他途径向社会曝光对方的不良行为。
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不知道如何处理,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欢迎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我们为你提供专业、详细的法律建议。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