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债权人代位权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行使债权人代位权应注意的问题有)
介绍: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注意的问题包括债权合法、到期、债务人不愿清偿债务侵害债权人合法权益等。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中的保护期限为三年,自权利受损之日起超过二十年,法院不予保护。
一、行使债权人代位权应注意的问题
行使债权代位权应注意的问题如下: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已达到清偿期限;
2、可以代位行使的权利必须是非债务人本人专有的权利;
3、债务人存在未行使其到期债权的情况;
4、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权,损害债权人利益。
二、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中的时效是多久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债务人收到债权转让通知之日起计算。请注意,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时效期限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义务人知道之日起计算。
《民法典》第188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时效期限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义务人知道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期限。
三、代位权与撤销权有什么区别
代位权与撤销权的主要区别如下:
1、主观过错不同。代位权的“行使迟缓”是客观判断的,与债务人是否有主观过错无关;而撤销权设立的主观要件则要求债务人与他人共同行为时具有恶意;
2、目的不同。行使代位权是为了防止债务人的财产被不当减少;而撤销权的行使则是为了恢复债务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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