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婚外情的婚姻怎么活下去(遭遇婚外情,女人最容易犯的三个错,你是不是也在犯-)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应该互相忠诚、互相尊重。然而,有些人却无法抗拒诱惑,做了不道德的事情后选择离开。那么在破裂的婚姻中,出轨的人真的能逃脱惩罚吗?无过错的受伤者能否获得赔偿?本期民法通则特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东升法院助理审判员朱军和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伟共同解读问题涉及离婚损害赔偿。
黄女士与梁女士于2012年登记结婚。黄女士表示,结婚初期,两人恩爱甜蜜,但随着生活的深入,两人的关系却恶化了。黄某认为两人性格不合,感情破裂,遂向法院提出离婚,但法院并未支持。2020年,黄某第二次向法院提出离婚,要求分割两人共同财产。但梁女士到庭后指出,黄某多次出轨,才是婚姻破裂的真正原因。法庭上,梁女士同意离婚,但要求对方赔偿她10万元精神损失费。梁女士向法院提交了黄某发布的视频、聊天记录、照片等。法院当庭对黄某进行讯问。黄某表示,确实与其他女性有过密切接触,但黄某只愿意道歉,不愿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法院经审理认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黄某与其他异性发生不正当关系,黄某对此负有重大过错。因此,法院支持梁女士赔偿精神损失的请求。但他声称金额太高。法院根据黄某的过错程度等要求,确定具体赔偿金额为6万元。
1.如果我遇到外遇,我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能。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本案中丈夫两次出轨,构成重大过错,妻子可以主张损害赔偿责任。什么是重大过错?例如,习惯性出轨、在怀孕、哺乳期间对妻子出轨等往往被认为构成重大过错。同时,法院还将考虑过错行为的社会影响以及是否对家庭产生更深层次的影响等综合判断。
2.此类案件的认定有哪些困难?什么是有效证据?
在实践中,困难往往在于证明不忠行为。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主张对方作弊至少要完成初步举证责任。当事人的微信聊天记录和具有特殊含义的红包可以证明精神不忠。至于当事人提交的保证书和道歉信能否达到证明事情真实事实的效果,一般会与当事人核实,然后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解释进行综合评价。有效证据需要满足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证据来源要合法,偷拍、记录的证据会存在合法性问题。如果证据是当事人自我承认的,其来源的合法性一般会得到承认。证据的证明目的与所要证明的事实也应当具有相关性。
3、作弊方是否需要赔偿损失?付款标准是什么?
一方面要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另一方面,也要看原告的主张。若发生物质损失,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赔偿。如果原告主张造成精神损害,法院将作出判决。赔偿数额往往会考虑配偶双方的行为、过错的影响、财产状况和履行能力,也可以用来惩罚作弊方。
4、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兼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如果一方有重大过错,法院将在无过错方之间分配财产。除了按比例照顾外,还可以照顾选择权,例如优先保护财产的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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