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后生的孩子怎么上户口
后生的孩子上,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
1. 准备材料,通常需要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等。
2. 到孩子或母亲户口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3. 户籍管理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4. 如果情况属实且材料齐全,会为孩子办理户口。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可能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比如报告等。另外,不同地区的具体政策和要求可能会有所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以确保能够顺利为孩子办理户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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