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两年多了一方不愿离婚怎么办理
如果两年多,一方不愿,另一方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来解决。
1. 准备相关材料,包括起诉状、、、能够证明的证据(如分居的证据、对方的证据等)、财产相关证据(如、车辆行驶证等)、子女相关证据(如等)。
2. 向有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一般来说,由人院管辖;地与不一致的,由经常人民法院管辖。
3. 法院案件后,会安排。在审理过程中,双方需要就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财产分割、等问题进行举证和辩论。
4. 法院会根据双方的陈述和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判决。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的,会准予离婚;如果认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还有和好可能的,可能判决不准离婚。
需要注意的是,分居两年多只是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一个因素,不是必然会的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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